准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四川分所执业许可公告

     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和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9号)规定,我厅于2021年2月5日作出准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四川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      一、分所名称: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四川分所;

      二、执业证书编号:110002205101;

      三、负责人姓名:赵志新;

      四、经营场所地址: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3层1315号。

      特此公告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省财政厅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