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    财会〔2024〕6号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、网信办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网信办,深圳市财政局: 

    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0号)有关要求,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,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,我们制定了《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 

      附件: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 

      财政部    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
      2024年4月15日


  • 附件: 会计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.pdf